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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魚池鄉邵族文化發展協會 函
南投縣魚池鄉邵族文化發展協會 函
機關地址: 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村中正路
傳 真: 049-850351
受文者: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普通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
發文字號: 邵文協字第20000701號
附件: 新新聞週報第694期相關報導一份、刑法第十八章影印本一份、邵族聲明一份
主旨:為尊重邵族文化與部落主體性,請協助敦促並提醒其他部會及各行政體系,切勿假藉任何行政之名操弄部落內之文化活動,或挾行政資源淪為商業附庸,而傷害、扭曲我邵文化。
說明:
一、
根據新新聞週報第六九四期,「賴正鎰運用政商關係另類促
銷涵碧樓」一文報導,鄉林建設機構將於該系列活動中舉辦
邵族「拜鰻祭」,並意圖透過文建會協調,以利涵碧樓之宣
傳促銷(請見附件一),此舉已構成刑法第十八章第二百四
十六條之「褻瀆祀典罪」(請見附件二),而本會暨邵族重
建委員會亦已發出嚴正聲名(請見附件三)。
二、
長久以來,不少觀光業者假藉邵族之名販賣假的邵族文化,
致使邵族部落文化受到扭曲與誤解,如今邵族正重建自己的
文化,因此不僅是祭儀,我們拒絕任何未經邵族認可卻打著
邵族名號的活動。
三、
政府各部會及其行政體系應謹守其分際,尊重邵族文化與部
落主體性,切勿操弄邵族部落祭儀及文化,將邵族做為妝點
活動的表演櫥窗,或淪為商業附庸。
四、 懇請 貴會惠予協助敦促並提醒政府各部會及其行政系統。
正本: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
副本: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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