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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族災後重建議題(即將於拜會尤哈尼時提出)
一、 請協助邵族臨時安置社區所進行的文化重建與生活重建工作
德化社為邵族唯一現存的聚落,過去就已被分割破壞殆盡。震災之後,幾乎大部分族人失業,邵族面臨滅族亡種危機;幸由民間支助,由族人自力興建的臨時安置社區已近完成,目前尚缺公共設施經費約三佰伍拾萬元。
1. 文化重建。代表邵族42只祖靈籃中的36只,移至臨時社區安置,並在這裡進行各式歲時祭儀。同時尚有正在進行與計畫進行之文化重建工作,請惠予協助下列各項相關計畫--
• 獨木舟計畫(執行中)
• 傳統狩獵文化研究計畫(計畫中)
• 暑期營隊計畫(計畫中)
• 邵族動植物誌(計畫中)
• 藤編竹編(執行中)
• 織布(計畫中)
• 資訊圖書館、文物館(執行中)
• 傳統祭儀推展舉辦與研究記錄(計畫中)
• 杵音及傳統歌舞教習、演出(計畫中)
• 母語研習課程(已執行)
• 解說員訓練(計畫中)
2. 生活重建。為解決族人失業問題,以自力造屋方式完成臨時安置社區工程,已發放工資伍佰多萬元,並計畫結合文化重建工作,進行下列計畫,請惠予協助:
• 邵族勞動合作社
• 建立社區文化產業,包括傳統技藝,如藤編竹編、織布、傳統祭儀推展舉辦、杵音及傳統歌舞教習演出…等部落工作坊
• 建立社區共同經營制度,透過共同經營模式,一方面解決族人失業問題,另一方面亦作為部落重建的經費
二、請成立公正客觀的調查小組,調查邵族土地流失事實
邵族於一九三四年日月潭蓄水發電時,被日本政府強迫遷徙至卜吉(北窟、BRAWBAW),即目前之德化社安置,無條件讓其使用土地,國民政府接收後,理應將此劃編為山地保留地,結果土地卻被台灣電力公司、林務局、中華民國政府登記為其所有者,邵族人必須付租金承租,往後又歷經政府多次的不當作為,讓邵族人土地嚴重流失,造成族人無地可耕、無屋可居、人口銳減,現今僅剩二百八十餘人幾至滅族亡種的地步。過去多次向政府陳情,皆被推託敷衍,蒙混打壓。今新政府成立,所揭櫫的政策理念務實清明,基於弱勢族群人權與正義,請著手調查下列事件,做成補救措施:
1. 南投縣政府所屬山地文化中心,土地原為邵族人的耕地,縣政府以建設山地文化中心解決邵族人就業問題為餌,半強迫地以極低的價格,價購土地使用權,開發後,再將經營權委外,結果致使沒有一個邵族人在此就業,族人最後一塊耕地就此消失。
2. 原於德化社之德化國小土地,政府以發展教育為由,請邵族人捐出土地,並由族人義務勞動支援學校建設,但不久縣政府辦理土地重劃,將國小遷往他處,該地塊劃為商業區,立即快速的被高價標售出去。
3. 民國七十六年,縣政府辦理德化社土地重劃,邵族人的土地再次被侵吞,族人僅能依原有建築物滴水線範圍之土地面積經折扣配回土地,辦理過程由於族人資訊不足,縣府亦未盡告知之責,族人原有之前庭後院,皆被政府售出;不只是土地被侵吞大半,原有的傳統祭儀場地亦被破壞殆盡。原住民保留地政策,應有其一貫性,何以遲至民國七十六年,邵族人土地嚴重流失掉以後,才將其每戶僅剩的幾十坪土地編定為「山地保留地」?而原先流失的土地何以未追編為「山地保留地」?由此觀之,原住民權益被踐踏,人權被嚴重侵犯,莫此為甚。
三、 為了讓邵族能存活下去,請原住民委員會秉於職責,協調各部會,將我邵族祖居地Puzi,即巒大事業區第廿八林班地一五0公頃(土亭半島),做為「邵族文化史蹟保存區」,以便成立永續發展的邵族自治區。
四、 請協助將邵族正名為台灣第十族,以正視邵族文化歷史傳統及重拾民族尊嚴。過去邵族被視為鄒族的一支,或是被列為平埔族,然而邵族擁有自成一體系的語言、祭儀、風俗習慣…等,體質與遺傳也異於鄒族,同時在歷史上也無明顯證據能指出邵族為平埔族。為尊重邵族族人自主與文化發展的歷史過程,請協助將邵族從現有鄒族身份名分中抽離,並予以正名以「邵族」為民族名稱,以符合事實及確立其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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