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救邵族921震災安置暨文化復育社區再陳情
針對南投縣政府擬強制拆除邵族921震災安置暨文化復育社區,邵族及關懷邵族團體人士向政府提出許多次陳情,南投縣政府對這些陳情案所提出的說明,顯有不妥當之處。為請南投縣政府懸崖勒馬,停止不當的措施,茲再提出陳情,說明如下:
二、南投縣政府主張「日月潭休閒渡假旅館BOT案」之規劃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所有權人為「南投縣政府」,縣府有權處置。此部份有兩個層面不妥當,第一,當年土地登記過程顯有忽視在地邵族居民權利主張表達、甚至矇騙的程序瑕疵,該筆土地未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乃當時行政疏失,此部份土地登記有待更正。第二,即使在土地登記尚未更正的狀態下,作為行使公權力的政府機關所管「公有地」,其使用計劃亦應以維護人民權利、公共利益為考量,該筆土地利用歷來皆以「維護邵族文化」為考量規劃,邵族居民雖不甚清楚土地登記意涵,但該土地「屬於邵族」、「為邵族而用」的認知卻十分清晰,政府有責任加以維護。同時,該筆土地之使用,涉及邵族文化之存亡絕續,亦屬公共利益,外來投資開發休閒渡假旅館,將毀損在地人民權利及台灣所有人民的公共利益。
有關第一個層面的不妥當及處理,原有土地相關法規或有不夠明確之處,然而,已公佈施行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至二十二條已有清楚規定,在未進一步進行調查及處理之前,南投縣政府若仍繼續進行該BOT案,顯係違法。
縣府對於『邵族文化復育生活區』規劃的說明,謂透過以往對邵族部落所做的相關文獻資料,進行研究,歸納出文化復育之內涵與意義云,正足以顯現『邵族文化復育生活區』並非真實的『文化復育』計劃,而是一種族群文化滅亡後的大型博物館罷了!因為消滅了作為文化載體的社會,文化也就沒有復育的種子了。可見得從縣府對現有陷於危機的邵族族群生命現象表徵、其社會文化存續最後基地的『伊達邵復育社區』之處理態度及方式,可以看見未來規劃的缺乏真實性。
五、對於何為『邵族文化復育』,以往容或有誤解之處,如今應可有明朗的認知。縣府既揭示本案立場將以復育邵族文化為前提,依法處理,那麼,從以往迄今,這些有違所揭前提及不適法乃至於違法的措施,應加檢討調整。本案所涉及的公眾利益及適法問題,並非僅止於南投縣政府所轄範圍,上級政府及有關機關亦負有行政責任。如果政府在此案上不能從挽回以往施政錯誤,搶救台灣全體人民、乃至世界文化資產的立場來慎重處理的話,將可能成為歷史罪人,為人類社會所恥。
此致
行政院長謝長廷
陳情單位: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理事長:楊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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