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妳該情何以堪啊?

看看伊達邵災後文化復育社區拆除問題!

羅永清(台灣大學地理系博士生、漢族、前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總秘書)

伊達邵(Ita Thao)是我的名字

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正式通過邵族為台灣官方承認之第十族原住民族,寥寥幾百的邵族人舉證說明從日據時代起日月潭地區的邵族人即被冠以「曹族」 名義,究其原因除了「邵族遠祖來自阿里山」的傳說誤導之外,族名「THAO邵」和「THUO曹、鄒」的發音相近亦為原因之一,使得邵族人的法定地位依附在曹族﹙鄒族﹚的名份之下,戶籍登記以「曹族平地山胞」的身份列於九族山地原住民之中。而從文化人類學和民族誌的學術觀點而論,邵族原住民有其完整而自成系統的語言、祭儀、風俗習慣,乃至於物質文化的食、衣、住等各方面,也都和鄒族之間有顯著的差異。體質人類學和遺傳學的證據證明邵族人類淋巴組織抗原(HLA) 和遺傳基因(DNA) 的醫檢資料中均足以提供充分證明邵族群特徵也有別於曹族﹙鄒族﹚。亞洲原住民協約組織(Asian Indigenous Peoples Pact) 於1992至1996年的年鑑中亦早己認定邵族為臺灣單一獨立的原住民族群,因此邵族懇切期盼政府的官方認定也恢復邵族的固有族名。邵族的正名運動除了顯示邵族面臨許多強勢外在壓力下凸顯自己的存在,以延續族群的內在認同的企圖,更重要地在於顯示出邵族已經在日月潭周圍的土地上,自信且驕傲地實行著成為伊達邵(我們人)之所以為伊達邵(我們人)的生活方式。

回到靈魂的籃子裡ulalaluwan(屋拉拉魯灣)

身為伊達邵的日常生活中,祭儀扮演著邵族人與祖靈之間的溝通橋樑。從集體的農耕過程的播種、除草、整田、移植到狩獵、魚獵的過程,到私領域的出遠門、添家具或者解夢的需要,在在可以觀察出邵族人日常生活中與祖靈同在的生活實踐。從邵族現存的祭儀中可以看見的一個儀式精神乃是與祖靈通報現存或死去邵族人的靈魂狀態。最重要的靈魂狀態是讓所有的人靈(不論死去或現存活著的靈魂)都必須透過一年到頭一次又一次的女祭師頌唸名字以進入到靈魂的籃子裡(ulalaluwan)(屋拉拉魯灣)的儀式。邵族研究者鄧相揚引述邵族大女祭司石玉英的說法為文論證說:「邵族的人無論男女,他的名號被供祀在自家的ulalaluwan內,孩子大約在十歲時完成了鑿齒祭儀之後,孩子的名即可列名在籃內,在邵族舉行的各式祭儀中,最重要的核心儀式乃是轄管該戶的女祭師吟頌這個ulalaluwan內所有成員的名號,包括這一戶氏族祖靈及這一戶人家在生者成員的名號、以及這戶人家各個成員「生靈」的名號,但為擔任過豐年祭主祭pariqaz(類似於漢族爐主的觀念)之取入媳婦之「死靈」或「生靈」名號則不被頌吟,嫁出女兒其名號及生靈仍保留在父家之ulalaluwan」

 

應許之地:祭場及祖靈聖地何在呢?

在陳水扁總統宣布邵族為台灣原住民第十族的後幾天,邵族同胞收到來自「中華民國政府的第一個禮物」乃是南投縣縣政府行文邵族必須拆除其共有祭場上之地上物以「還」地給經過合法標購程序的第三善意者(即買方)。事實上,邵族的祖靈祭場在南投縣政府從七十二年所開始主導的德化社市地重劃以來,就面臨了被拆除而已遭拍賣的命運。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為求爭回失去的公有祖靈祭拜場,在公有祖靈祭場掌轄人陳進復長努力了十幾年而過世後接手此神聖任務。 民國九十一年以來辦過多次記者說明會、在南投縣議會舉辦公聽會以及幾次的還我祭場土地抗爭及陳情。

姑且不論縣政府當年的重劃過程是否如其所述完全依法或者如邵族人所陳述的暗渡陳倉圖利資本家(因為邵族人認為事實上資本家取得了眾多良地、邵族人大部分只有崎零地與喪失土地)。縣政府的說辭與邵族的陳述都需要更進一步詳細的檢証。然對縣政府主政者而言,何能輕易地承認過去的可能錯誤;對邵族人而言,更情何以堪地在背負歷史過程中被國家機器趕來趕去而遭致連保留地都沒有的悲哀狀況下,向縣政府所謂的『一切合法、且按程序』低頭而自認倒楣地愧對祖靈並放棄最後的聖地。因此邵族人與縣政府之間陷入膠著。這個問題最後在第三善意人的民事訴訟提起下,宣告了國家之失能、法律之狹窄、社會之無力。

記得那時法院的第一次辯論庭中,邵族與法庭及社會大眾的對話是這樣鋪陳的:

...

審判長問:請問原告,訴狀所列被告為(邵族)陳進復家屬十人等,有無意見?

原告律師(第三善意人所委託):無意見。

被告(沒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邵族代表):有意見,應該將邵族所有283人以及死去的祖靈列入被告,因為共同使用該祭場者是這些生者與亡者!

審判長問:按照中華民國法律,死去的人是不能列入被告的,了解嗎?

被告(沒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邵族代表):按照邵族的法律,侵犯土地是要被出草的,況且從清國、日本人到中華民國以來的變遷,邵族人實在不知邵族人的法律何以不算什麼,更無所適從,不知要遵守什麼法是不會變的?!

審判長問:那你認為呢?!

 

其實那是美麗的應許之地啊!

每當邵族人說起伊達邵的前世今生時都會這樣說著:

當初祖先追白鹿,追了六天七夜,最後落腳在Puzi(現日月潭土亭半島)。白鹿隨後跳入潭中。只能等待的邵族獵隊中,一老人晚上夢到一位白衣仙子對他說:「我就是引你們來這裡的那隻白鹿,目的是要引誘你們邵族人遷居來這個地方,這是一個美好的地方,這是應許給你們的居所,你們世世代代不可離開這裡」

 

這是邵族人每每傳述的白鹿傳奇,其中強調的是世世代代不可離開祖先應許居所,回到祖居地Puzi更是邵族人的民族使命。然而在邵族的民族史觀當中,近幾百年的邵族史是一部節節敗退的歷史:從西元1684年開始邵族進入所謂的漢人史,之後在清國政府的國家力量漸漸介入的過程中,邵族人在從掙扎到節節敗退的過程中,除了感覺無奈之外更興起一股民族團結的意識。西元1721年邵族人為了阻止土地的流失與邊界安全的維護,趁著朱一貴事件,起事殺通事;西元1726年邵族人在頭目骨宗的帶領下更團結一致對抗清國政府,儘管敵眾我寡,武力裝備懸殊,邵族人雖敗確能屢屢站起。但隨著漢人的國家力量的漸入,傳染疾病威脅人口的成長,番大租租佃制度造成土地的流失,邵族人漸漸從水沙連的霸主變成屈居一方的草地主。

西元1726年的林爽文事件,儘管不知邵族人何以協助清廷擒林的真正動機,但其中透露出邵族人在大環境改變之下,不得不思籌策略之改變的壓力;之後1814年間的郭百年事件,更讓邵族人難以抵抗外來族群的侵墾壓力。到了日治時代,日月潭的水力發電工程造成僅剩的美好家園必須迫於漲水之勢而必須遷村,到了國府時代,原本日本人為了安撫漲水而必須集團遷村的邵族人而應許給邵族人一人兩分地的Barawbaw(及現今日月村)也漸漸混居了漢人,更在民國72年時透過縣政府的市地重劃,使得邵族人大多落於無田可耕、無屋可居、無祭場可以祭祀之地步!

 

該是讓社會情何以堪的美麗伊達邵災後組合屋社區拆除問題!

 

民國八八年的地震,震出了邵族居住場所重建的危機也震出了邵族文化復育的危機!儘管如此,邵族人每每傳述祖靈的告誡,思考白鹿的諄諄告誡,邵族人一方面在心中遵循著不變的祖靈信仰,另一方面動員著地震重建以及未來文化重建的努力。近來邵族所努力的正名運動、光華島正名為拉魯島、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的成立、地震時期的臨時屋所重建、文化復育的努力、重返祖居地的心願的表達、公有祭場的爭取、邵族文化產業合作社的努力、邵族自治區規劃等幾個重要階段透露出邵族在波濤洶湧的險阻之中載浮載沈的延續民族存亡之毅力與努力。但是邵族人的所接受的挫折是接連不斷的。祖靈祭祀地仍然蓋成了第三善意人的黃金店面,自治區的地目變更仍卡在縣政府所謂的公文程序之中,連邵族人在地震中為因應大部分族人遭遇全倒半倒的狀況下,不靠政府資源,所自立搭建的伊達邵組合屋社區,也即將在縣政府所以為蓋觀光大飯店就可以新興日月潭觀光的思維下,下令邵族需於今年農曆節前拆除「還地」。

這進一步考驗著社會大眾的良心與智慧,如果這個伊達邵社區的問題,仍只能從違章建築或資產階級的觀光需求角度來看待的話,顯示出的只是全體社會在面對原住民人權、文化權時所表現出的也只是等閒視之的態度。

※ ulalaluwan(屋拉拉魯灣)以往為學者以漢族公媽牌的概念來轉譯成祖靈籃,但近來邵族研究者鄧相揚先生認為這個轉譯只包含了死靈的概念而忽略了的靈魂籃子裡也包含了生靈的概念。